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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北京10月17日訊 記者張維教育部今日公佈《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》,明確各級管理部門及工作人員應依法正確採集、管理和使用學生信息。不得以任何非法形式展示、公佈或分發學生身份信息。凡是以虛假信息註冊學籍學歷的;因密鑰、密碼管理不善造成學生信息違規變更的;泄露或將學生信息用於非法目的的等行為,一經查實,將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。
  (原標題:高校不得非法展示學生信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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